人才培养水平评估

说明:

其他办学类型包括学校开办的中职(含3+3、3+4)及其他全日制教育的办学类型。

师资、设备等请根据主要服务对象进行划分,五年高职与其他办学类型的资源之和不得大于学校对应的资源总数。

填报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,所填数据要与“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”、“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”相一致。